日期:2013-02-16 15:37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市将实现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专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全覆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达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标准,社区居民委员会用房面积一般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建有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率达到80%以上;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5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志愿者注册率达到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