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11 12:05
问相关情况。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杜先生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但其预定房屋所在区域尚未具备上房条件,之前交款时上房时间只是口头约定,由于项目工程进度等原因,推迟上房时间也算是在情理之中。当问到是否可以退还预交款并返还利息时,工作人员却不置可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出现合同无效情况后,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