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8 09:37
是传统的毛坯房买卖和家庭委托装修的组合,开发商在这一模式中既扮演卖房人的角色,又扮演装修公司的角色,但两份合同的履行其实是独立的。房屋在前期报批验收阶段,全部是以毛坯房项目的名义报批和验收,直到竣工验收后再行装修。
从合同权利上来说,这种签约模式下,购房者应该有两次质量验收的权利,一次是对毛坯房的质量验收,另一次是对装修质量的验收。但实际操作中,购房者的前一次验收权利往往被剥夺。严格来说,第二种模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装修项目,对于买卖双方都有较多弊端。
律师建议:
购房者如果遇到第二种模式的精装